为完善三审三校管理,加强图书选题和书稿审读,确保民文图书出版安全, 使民族出版更好地服务于民族工作大局,我社设立“民族文字总编终审助理” 岗位。聘任蒙古、藏、维吾尔、哈萨克、朝鲜文总编终审助理,受总编辑委托, 负责我社民族文字出版物的终审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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